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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07-3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2 年 09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市字第1123021803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112年10月13日起生效
  • 三、本場地提供使用之範圍、用途、時間、申請及優先順序,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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