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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0-05-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2 年 12 月 05 日
中華民國92年12月5日臺北市政府(92)府兵一字第09227818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 (原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獨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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