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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兵管字第105319343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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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05)北市兵管字第10531138900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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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兵役處北市兵管字第09731069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緩召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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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2年12月5日臺北市政府(92)府兵一字第09227818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 (原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獨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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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兵役處(84)北市兵研字第12477號函修正 (原名稱:後備軍人獨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獨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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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69年2月11日第402次首長會報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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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63年10月7日第240次首長會報准予備查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0-05-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3 年 10 月 07 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兵管字第105319343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