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4-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8 年 12 月 13 日
中華民國88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地二字第8823445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證明書電話傳真聯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