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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價字第105319984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地價傳真聯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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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價字第101300012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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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地二字第8823445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證明書電話傳真聯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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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6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76)北市地二字第39430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4-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6 年 08 月 28 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5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價字第105319984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核發地價謄本傳真聯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地價傳真聯繫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