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4-02-2005
(廢) 臺北市設置消防栓標誌應行注意事項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消救字第1123051821號函自112年12月27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