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5-05-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09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2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92)北市捷行字第09232187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92年9月10日開始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各工程處複印文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複印文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