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2-06-2004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9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7年9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四字第09730631900號函修正下達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98年1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