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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1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籍字第101300416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3、9~11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暨各地政事務所辦理逕為分割與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暨各地政事務所辦理逕為分割與登記案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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