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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7-05-3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交運字第10538031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6年2月15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補助計程車駕駛人辦理職業病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計程車駕駛人健康檢查補助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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