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9-03-3003
臺北市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申請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10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原教文字第10132687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溯及自101年9月2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發給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