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3-3002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6 年 07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6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635542300號函修正第二部西醫第一章第一節及第二章第一節第四、八項、第三節、第四節第一項、第六節第一項、第七節;並自96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