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3-201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大災害應變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安字第10435333800號函修正發布第3~7、9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