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0-02-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6 年 10 月 29 日
中華民國96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北市訓一字第09630561500號函修正發布第1、3、6點條文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駐班輔導員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駐班輔導員實施要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