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1-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1 月 21 日
中華民國97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09730463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災難應變指揮中心設置及執行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緊急及災難應變指揮中心設置及執行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