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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03-2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10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學字第114310307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14年10月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校園性別事件輔導成效檢視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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