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3-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10541333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3點條文;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新名稱:臺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