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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3-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10541333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3點條文;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新名稱:臺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原則)
自第 1 條至第 5 條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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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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