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3-03-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7日臺北市政府府政二字第1076008609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審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審查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審核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審查基準)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