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6-3019
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作業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08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5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541839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5年9月9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重陽節敬老禮金致送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