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6-3012
臺北市建築物水質檢測及給水內線鉛管更新補助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10632586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8點;並自106年6月1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建築物給水內線鉛管更新補助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建築物水質檢測及給水內線鉛管更新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