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0-08-300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涉外治安案件通譯費用支給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6)北市警外字第10632784900號函訂定全文7點;並自106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