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10 月 02 日
中華民國97年10月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三字第09732714702號號函修正下達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97年9月1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辦理各項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