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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1-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12 月 28 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文字第1136002929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5. 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文字第1136002929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4.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38911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2、7點條文;並自104年12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 3. 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北市文化三字第102325529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7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 2. 中華民國97年10月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三字第09732714702號號函修正下達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97年9月1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辦理各項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1. 中華民國85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5)北市教四字第85273481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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