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1-06-2009
(廢) 臺北市市政大樓會議室使用注意事項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10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6)北市秘公字第106307237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6年10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