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3-3002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5 年 01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5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530164201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部第二章第一節第十六項、第二節第二項、增訂第二章第十節;並自95年1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