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3-3002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09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北市衛企字第11131688481號令修正發布,編號37062T及37063T展延溯自111年5月3日起生效、編號37064T溯自111年4月1日起生效、編號37065T溯自111年5月30日起生效、編號00215T溯自111年5月1日起生效、編號00216T溯自111年5月2日起生效,其餘自111年9月1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