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2008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緊急事件通報作業程序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8 年 04 月 29 日
中華民國88年4月29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地五字第8821213000號函訂定全文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