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2-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1013984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之附件三、附件八、附件九、附件十四、附件十七、附件十八、附件十九及附件二十重新編排附件序號;第2點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十、附件十一、附件十二、附件十三、附件十五、附件十六、附件二十一停止適用;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