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7-03-1005
臺北市遊動廣告物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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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4 年 11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26346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遊動廣告物許可證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臺北市遊動廣告物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