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4-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勞障字第101404299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2年1月17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工具及場地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工具及場地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