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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2-01-2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臺北市松山區公所奉首長核定下達修正名稱及全文25點;並下達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自第 1 條至第 25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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