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03-2007
臺北市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05 月 13 日
中華民國99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9)北市教職字第099360178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