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6-05-3019
臺北市檢舉市區道路挖掘違規案件獎勵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8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8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新字第098655327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15點,並自98年9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民眾檢舉道路擅挖獎勵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檢舉市區道路挖掘違規案件獎勵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