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6-2002
臺北市天然氣重大災害防救計畫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3 年 1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3)府產業公字第10333884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
(原名稱:臺北市天然瓦斯重大災害防救計畫;新名稱:臺北市天然氣重大災害防救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