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1-205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奉首長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電子郵件下達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