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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1-205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7 月 17 日
民國 114 年 03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奉首長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26條;並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
  • 4. 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奉首長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26條;並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
  • 3. 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奉首長核定修正第3、4、6點條文;並同日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 2.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奉首長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22點,並電子郵件下達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及調查處理要點)
  • 1. 中華民國108年7月17日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108)北市青人字第1083002898號函訂定全文22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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