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6-03-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9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北市翡營字第1143015147號函修正第12點、第43點、第56點條文;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
  • 拾、考核
  • 六十五、經營管理科派員執行考核,小隊長應不定時抽查,供平時考核參 考。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