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12)北市翡營字第112300222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駐衛警察隊隊員執勤須知;新名稱:翡翠水庫安全維護執勤須知)
-
5.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06)北市翡營字第10630133600號函修正第11、22、23、42~44、46、51~54、58、69~71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88年9月10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88)北市翡營字第8820311600號函修正全文71點
-
3. 中華民國85年7月12日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85)翡營字第1946號函修正發布
-
2. 中華民國82年6月17日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82)翡秘字第1498號函修正發布
-
1. 中華民國79年4月19日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79)翡營字第0933號函訂定發布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6-03-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9 年 04 月 19 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12)北市翡營字第112300222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駐衛警察隊隊員執勤須知;新名稱:翡翠水庫安全維護執勤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