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1 條附件
- 附表 管線處理作業所需相關費用之分攤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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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5-03-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0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11)府捷土字第11130016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11年2月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管線處理須知;新名稱: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管線處理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