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 點附件
 - 附件一: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流程圖.odt
 - 第 3 點附件
 - 附件二:12行政區緊急評估人員編組與公會責任區.ods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11-3038
        
    
            臺北市政府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原則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05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2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建字第102663363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2年5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