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條附件
- 附件 雜項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pdf
臺北市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11-304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8 年 12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98)府都建字第0986377330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9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