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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530311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05年5月1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問金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問金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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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430401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104年5月2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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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原綜企字第10132636700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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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93)府原四字第09305447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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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8年10月28日臺北市政府(88)府原四字第8807427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88年11月15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5-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8 年 10 月 28 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原社福字第10530311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05年5月1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問金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意外傷亡慰問金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