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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原經建字第104306187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4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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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7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87)府原一字第87077639300號函修正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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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7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87)府原三字第8701977200號函訂定全文1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4-3002
(廢) 臺北市原住民申請經濟事業貸款須知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7 年 03 月 23 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原經建字第104306187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4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