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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督字第104319092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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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警督字第88273990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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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8年7月2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88)北市警督字第8826173100號函訂定全文6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0-06-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8 年 07 月 21 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督字第104319092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