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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1)北市文化三字第10130197100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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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三字第095327051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條 (原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藏品正片提借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藏品圖檔提借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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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4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4)北市教四字第15899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4-3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4 年 04 月 13 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1)北市文化三字第10130197100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