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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產業農字第10431961003號函;並溯自103年5月3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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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農字第09730326600號函修正發布第2、8、10、12、15、16、23、29、30、33、35、37、71、74、77、83~86、89、91、95、101點條文;並自函頒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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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8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88)府建三字第8807761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0點;並自88年12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5-2002
(廢) 臺北市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8 年 11 月 20 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產業農字第10431961003號函;並溯自103年5月3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