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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工地字第10530044700號令自105年7月1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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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建四字第096303860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96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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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建四字第095325847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代為審查水土保持計畫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委託機關(構)或團體代為審查水土保持計畫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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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3日臺北市政府建設局(94)北市建四字第094335026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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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8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建五字第8825063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9-304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8 年 08 月 21 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工地字第10530044700號令自105年7月1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