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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環一字第09305885901號公告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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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環一字第8824282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暫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施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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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6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86)府環一字第8607612001號函訂定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3-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6 年 10 月 14 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19 日
中華民國93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環一字第09305885901號公告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