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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沿革

環境保護類
民國 86 年 10 月 27 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19 日
中華民國95年1月1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850492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40101602號令、法務部法規字第0940601571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40098698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21號公告第2條第4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 3. 中華民國95年1月1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850492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40101602號令、法務部法規字第0940601571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40098698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21號公告第2條第4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 2. 中華民國91年12月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1B000088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10076435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0910600765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1007565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標準查報處理及收取費用辦法;新名稱: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
  • 1. 中華民國86年10月27日交通部(86)交路發字第8662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廢字第46665號、內政部(86)台內警字第8670583號、法務部(86)法令字第034373號令會銜發布全文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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